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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37调查及应诉常见问题系列问答之四
美国337调查及应诉常见问题系列问答之四
(调查篇)
19、在调查过程中如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立案后,行政法官会立即签发保护令(protective order),具体规定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如何被标记、保密文件可以被谁使用及如何使用。保护令通常允许当事人的外部律师在调查中接触商业秘密,但不允许当事人的内部律师接触商业秘密。保护令不仅保护调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也保护应传票要求向usitc提供信息的非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因此,如果当事人要求非当事人提供保密信息,其应向该非当事人提供行政法官签发的保护令的副本。
在行政法官签发保护令之前,如果当事人要求保密,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将被视为保密文件。
20、取证如何进行?
根据《usitc操作与程序规则》,337调查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就任何与其申诉或抗辩有关的非保密问题进行取证(discovery),具体包括:书籍、文件或其他有形物是否存在、(如存在)具体描述、性质、保管情况、具体情况及位置;任何知道可取证事项的人员的身份和位置;合适的救济措施;被调查方合理的保证金。取证一般包括以下形式:承认要求(request for admission)、质询(interrogatory)、传票(subpoena)、书面证词(deposition)、进入工作场所和提交文件(entry upon property and document production)。
取证程序一般持续5个月(临时救济措施的取证程序大约需要3-5星期)。为避免不必要的负担,行政法官可以根据时间表对取证类型和数量作出限制,但不会强制执行任何在取证截止期后的取证行为。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以在取证截止期后继续取证。
21、听证会何时何地举行?可以对公众公开吗?
在一项337调查启动6个月后,行政法官可以在usitc主持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和答辩意见。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进行询问、提供证据、反对、动议、辩论等。听证会一般持续1-2周时间。
听证会原则上可以向公众公开,但涉及保密信息的部分除外,此时一般公众及其他不允许接触保密信息的人不允许进入会议室。
听证会的非保密记录可以在usitc查询或者购买。
22、行政法官何时发布初裁?
如果一项337调查的目标日期(target date)少于15个月,行政法官应至少在目标日期前的3个月发布初裁(initial determination)。如果调查的目标日期长于15个月,行政法官应于目标日期前的4个月发布初裁。初裁的内容应包括说明是否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并对救济措施提出建议等。
23、行政法官的初裁会被usitc复议吗?
是的。当事人可以向usitc提出申请,要求对行政法官的初裁进行复议,只要当事人认为初裁:(1)在事实裁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2)存在明显错误的法律结论;或(3)影响usitc的政策。usitc也可以自行决定对初裁进行复议。usitc将在初裁发布后45日内决定是否对初裁进行复议。usitc可以决定不对初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议,也可以决定对初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议,并维持、驳回或修改初裁。
24、usitc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吗?
usitc做出的违反337条款的裁决,应在《联邦纪事》上公布,并提交美国总统审议。如美国总统在收到usitc裁决后60日内未基于政策因素予以否决,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裁决。实践中,美国总统极少否决usitc的终裁。
usitc做出的未违反337条款的终裁无需经过总统审议,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最终裁决。
25、对usitc的裁决可以上诉吗?
337调查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服usitc的裁决,均可提起上诉,将usitc诉诸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介入上诉程序,支持被上诉方的答辩。任何上诉应在usitc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后60日内提出。
上诉期间不影响救济措施的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
电子邮箱:boft_tbi@mofcom.gov.cn
电话:010-65198195、8755
传真:010-85093405
(调查篇)
19、在调查过程中如何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立案后,行政法官会立即签发保护令(protective order),具体规定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如何被标记、保密文件可以被谁使用及如何使用。保护令通常允许当事人的外部律师在调查中接触商业秘密,但不允许当事人的内部律师接触商业秘密。保护令不仅保护调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也保护应传票要求向usitc提供信息的非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因此,如果当事人要求非当事人提供保密信息,其应向该非当事人提供行政法官签发的保护令的副本。
在行政法官签发保护令之前,如果当事人要求保密,当事人提交的文件将被视为保密文件。
20、取证如何进行?
根据《usitc操作与程序规则》,337调查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就任何与其申诉或抗辩有关的非保密问题进行取证(discovery),具体包括:书籍、文件或其他有形物是否存在、(如存在)具体描述、性质、保管情况、具体情况及位置;任何知道可取证事项的人员的身份和位置;合适的救济措施;被调查方合理的保证金。取证一般包括以下形式:承认要求(request for admission)、质询(interrogatory)、传票(subpoena)、书面证词(deposition)、进入工作场所和提交文件(entry upon property and document production)。
取证程序一般持续5个月(临时救济措施的取证程序大约需要3-5星期)。为避免不必要的负担,行政法官可以根据时间表对取证类型和数量作出限制,但不会强制执行任何在取证截止期后的取证行为。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可以在取证截止期后继续取证。
21、听证会何时何地举行?可以对公众公开吗?
在一项337调查启动6个月后,行政法官可以在usitc主持召开听证会,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质证和答辩意见。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进行询问、提供证据、反对、动议、辩论等。听证会一般持续1-2周时间。
听证会原则上可以向公众公开,但涉及保密信息的部分除外,此时一般公众及其他不允许接触保密信息的人不允许进入会议室。
听证会的非保密记录可以在usitc查询或者购买。
22、行政法官何时发布初裁?
如果一项337调查的目标日期(target date)少于15个月,行政法官应至少在目标日期前的3个月发布初裁(initial determination)。如果调查的目标日期长于15个月,行政法官应于目标日期前的4个月发布初裁。初裁的内容应包括说明是否存在违反337条款的行为,并对救济措施提出建议等。
23、行政法官的初裁会被usitc复议吗?
是的。当事人可以向usitc提出申请,要求对行政法官的初裁进行复议,只要当事人认为初裁:(1)在事实裁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2)存在明显错误的法律结论;或(3)影响usitc的政策。usitc也可以自行决定对初裁进行复议。usitc将在初裁发布后45日内决定是否对初裁进行复议。usitc可以决定不对初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议,也可以决定对初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复议,并维持、驳回或修改初裁。
24、usitc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吗?
usitc做出的违反337条款的裁决,应在《联邦纪事》上公布,并提交美国总统审议。如美国总统在收到usitc裁决后60日内未基于政策因素予以否决,则该裁决将成为最终裁决。实践中,美国总统极少否决usitc的终裁。
usitc做出的未违反337条款的终裁无需经过总统审议,自发布之日起成为最终裁决。
25、对usitc的裁决可以上诉吗?
337调查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服usitc的裁决,均可提起上诉,将usitc诉诸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介入上诉程序,支持被上诉方的答辩。任何上诉应在usitc的裁决成为最终裁决后60日内提出。
上诉期间不影响救济措施的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
电子邮箱:boft_tbi@mofcom.gov.cn
电话:010-65198195、8755
传真:010-85093405